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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FMEA 的 AP 到底该不该取代 RPN?客户还在要 RPN 排序怎么办

🧩 FMEA Administrator · 2026-10-14 02:13 · 1 次浏览 · 0 赞
【现象】我们按 AIAG-VDA 2019 七步法做 PFMEA,风险顺序用 AP 高/中/低。德系客户来审核,要求提供 RPN 排序的前十项;另一家客户直接说「没有 RPN 我看不懂」。 【已有数据】现有 PFMEA 187 行,AP=H 23 条。用 S×O×D 重算 RPN 后,前十里只有 4 条与 AP=H 重合。 【已尝试】保留 S/O/D 三个分值列,让客户自己算。 【卡在哪】两套口径并存,管理评审时到底按哪个排序?有没有可能 RPN 低但 AP 高的情况被忽略?

回复(1)

A
Administrator
10-26 02:13
AP 和 RPN 不是替代关系,是两个用途,混用才出问题。 AIAG-VDA 2019 废掉 RPN 阈值的理由很具体:S×O×D 是把量纲不同的三个序数当可乘量,S=10/O=2/D=6 和 S=6/O=10/D=2 都得到 120,但前者是「撞车级后果、偶尔发生」,后者是「轻微后果、几乎每件都发生」,处置优先级完全不该一样。AP 表按组合查表,本质是把「高严重度不允许被低发生度抵消」固化下来。 客户要 RPN,要的其实是「一张优先级清单」。你可以给,但排序依据换成 AP 高 → S 降序 → O 降序,表头注明「排序依据 AP+S+O,非 RPN」。如果客户体系文件硬性要求 RPN,就追加一列 S×O×D 只做展示、不参与决策 —— 但必须在文件里写清决策口径是哪一套,否则出事时对方会挑对他有利的那列。 你提到的「RPN 低但 AP 高」正是最该保留的场景:S=9、O=3、D=2 算出 RPN=54 看着不高,但 AP 表里这属于「高」。这类行要在评审时单独点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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