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术语词典

30 条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专业术语,覆盖体系与审核、五大核心工具、供应商质量、工程方法与可靠性、新能源与数字化智造

分类: 全部 📘 通用基础 📜 标准与法规 🏛️ 体系与审核 📊 FMEA 🔄 APQP 📋 PPAP 📈 SPC 🎯 MSA ⚙️ 5M1E 📝 ECN 🔧 8D 🤝 供应商质量 📐 工程方法 🔋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 🖥️ 数字化与智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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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质量工程师 SQE
Supplier Quality Engineer
负责把主机厂的质量要求传递并落地到供应商端的岗位,是质量职能里唯一「向外延伸」的角色。典型职责:新供应商准入评估与潜在供应商审核、APQP 与 PPAP 推进及批准、量产阶段来料质量与供应商绩效管理、供应商质量问题(8D/SCAR)的发出与验证关闭、二方审核计划执行、变更(4M)审批、索赔与质量协议执行。与 IQC 的区别:IQC 在厂内判定来料合格与否,SQE 管的是「为什么不合格、供应商能不能不再犯」。与采购的区别:采购管商务与交付,SQE 管能力与风险,两者在供应商定点上有否决权之争,成熟组织用「质量一票否决 + 分级授权」明确边界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质量保证 SQA
Supplier Quality Assurance
以确保外购件满足规定要求为目标的一整套预防性活动,重心在「事前约定」而非事后检验:质量协议与技术协议签订、特殊特性与验收标准确认、控制计划与检验文件对齐、量检具与检具方案确认、样件与 PPAP 批准、过程能力与产能验证、变更管控约定、追溯与批次标识要求。与 SQE 常被混用:SQA 是职能与体系(做什么),SQE 是执行岗位(谁来做)。小组织里两者由同一人承担,大组织里 SQA 归体系/中央质量,SQE 按品类或工厂分片驻扎。IATF 16949 条款 8.4(外部提供的过程、产品和服务的控制)是它的标准依据,其中 8.4.2.4 明确要求对供应商做二方审核、8.4.2.3 要求供应商具备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。
供应商质量
二方审核 Second Party Audit
Second Party Audit
由顾客(或其委托方)对供应商实施的审核,区别于第三方认证审核(发证)与第一方内审(自查)。汽车行业最常见的三种形态:潜在供应商评审(定点前判断能力)、量产前过程审核(PPAP 前的现场确认)、年度/例行过程审核(监督与再评价)。审什么:VDA 6.3 的六个要素(项目管理、产品与过程开发策划、供应商管理、过程分析/生产、顾客关怀、服务/顾客满意);德系顾客还会要求供应商对自身分供方做同样的穿透审核。判据与后果:VDA 6.3 按符合率打分并定级,A 级 ≥90%、B 级 80-89%、C 级 <80%,C 级通常意味着限期整改或取消新项目定点。IATF 16949 条款 8.4.2.4.1 要求组织制定供应商二方审核方案,且审核员不得审核自己所属的职能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纠正措施要求 SCAR
Supplier Corrective Action Request
顾客向供应商发出的、要求对已发生问题做根本原因分析与永久纠正的正式文件,本质是把 8D 的输入外包给责任方。标准动作:发出时冻结批次或加严检验 → 供应商 24 小时内提交临时遏制(ICA)与围堵范围(含在途、在库、已发运)→ 5-10 个工作日内交根本原因 + 永久措施(PCA)→ 顾客验证有效性(通常连续 3 批或 30 天无复发)→ 关闭。关闭率与平均关闭天数是供应商绩效的核心指标,也是二方审核必查的证据链。常见失败:供应商把「员工疏忽」「来料不良」当根因(这是现象不是原因)、只改现场不改进防错、断点与首末件标识不全导致混料、关闭后无横向展开(把同一失效模式在其他产线/型号上排查一遍)。
供应商质量
分供方管理 Sub-tier Supplier
Sub-tier Supplier Management
对自己供应商的下级供应商(二级、三级)实施的延伸管控,因为顾客只与一级供应商有合同关系,但风险往往来自更深层。核心要求:分供方清单与变更报备、关键分供方的二方审核或要求一级供应商提供审核报告、原材料与特殊过程的追溯、分供方变更必须推动一级供应商走 4M 变更审批。IATF 16949 在 8.4.2.4.1(二方审核)与 8.4.2.3(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)中要求对分供方施加同等控制,并明确「组织的供应商应向其分供方传递顾客特殊要求」。典型失守场景:一级供应商私自把电镀、热处理、焊接等特殊过程外包给未批准的分供方,导致特殊特性失控 —— 这类问题在二方审核里几乎必查,因为特殊过程无法由后续检验完全验证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分级 Supplier Rating
Supplier Classification / Rating
按评价结果把供应商划分为若干等级并配套差异化管理策略的机制。常用维度:来料合格率与 PPM、SCAR 关闭及时率与复发率、交付准时率(OTD)、PPAP 一次通过率、二方审核得分、价格与响应。典型四档:A 战略(优选、可协同开发、放宽检验)、B 合格(正常管理)、C 观察(加严检验、限期改进、限制定点)、D 淘汰(停止新项目、退出)。关键设计:① 指标权重与数据来源必须固定且可追溯,否则分级变成人情分;② 分级必须挂钩可执行的后果(检验频次、定点比例、账期、索赔额度),只评级不挂钩等于没做;③ 与合格供应商清单(AVL)联动,D 级须能自动退出 AVL。
供应商质量
潜在供应商评估 PSA
Potential Supplier Assessment
在定点(发包)之前对新供应商或新品类供应商实施的准入评估,目的是判断「有没有能力做」而不是「这次做得好不好」。评估内容:财务与经营稳定性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与顾客评价、工艺与设备能力、检测与试验能力、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性(IATF 16949 优先)、技术与项目管理能力、产能余量、场所与物流条件、合规(环保、劳动、材料法规)。形式:文件评审 + 现场评审 + 试制样件评价。结果通常量化为评分并给出「通过 / 有条件通过(限期整改)/ 不通过」,有条件通过会规定在 PPAP 前必须关闭的项。与二方审核的区别:PSA 是准入前的能力预判,二方审核是合作中的持续监督;PSA 不通过通常不进入合格供应商清单(AVL)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开发 SD
Supplier Development
顾客主动投入资源提升现有供应商能力(而非更换供应商)的系统性活动,适用于「关键件、单一货源、切换成本过高」的情形。常见手段:驻厂辅导、联合改善项目(精益/六西格玛)、体系与工具培训(FMEA/SPC/MSA/8D)、帮建过程控制与防错、协助导入检测设备、共享标杆产线经验、组织供应商之间的横向观摩。与二方审核的关系:审核发现问题 → 判「能力不足」时,开发投入比反复审核更有效;只有判「意愿不足」才走淘汰。效果衡量:供应商 PPM 与 SCAR 复发率、过程能力 Cpk 提升、二方审核得分提升、交付准时率提升。IATF 16949 条款 8.4.2.3 要求组织推动供应商建立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,本条即其落地形式之一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质量绩效 SQPM
Supplier Quality Performance Monitoring
按固定周期(通常月度)对供应商质量表现做量化评价并公示、约谈、挂钩后果的管理机制。核心指标:来料批次合格率与 PPM(按件数与按批数两种口径,前者更敏感)、SCAR 数量与关闭及时率、重复问题发生率、造成停线的次数与时长、PPAP 一次通过率、二方审核得分、索赔金额。两个易踩的口径坑:① PPM 分母用「收货数」还是「使用数」—— 用收货数会让库存积压的供应商看起来更好;② 是否统计「供应商自检发现」的不良 —— 只统计顾客发现的不良会激励供应商隐瞒。成熟做法是双轨:结果指标(PPM、停线)+ 过程指标(SCAR 及时率、审核得分),单看结果指标会逼出数据粉饰。
供应商质量
免检 Skip Lot
Skip Lot Inspection
对连续多批合格且过程能力稳定的供应商来料,按规则减少检验频次或免于常规检验的接收方式。典型规则:连续 10 批(或 3 个月)零不良且 Cpk ≥1.33 → 转为每 2 批检 1 批 → 每 5 批检 1 批 → 全免,同时保留定期(如每季度)抽检与首件确认。触发立即恢复全检的红线:出现 1 批致命/严重缺陷、SCAR 未按期关闭、4M 变更未报备、二方审核降级、顾客投诉追溯到该件。风险控制:免检不等于免追溯 —— 免检件仍须保留批次标识与供应商自检记录,一旦装配后发现问题要能精准围堵。审核关注的是「免检的决策依据是否留痕、恢复全检的触发条件是否被执行」,而不是「有没有免检」。
供应商质量
合格供应商清单 AVL
Approved Vendor List
经评估批准、允许向其采购的供应商名册,是采购下单与来料放行的唯一依据。应载明:供应商名称与代码、供货品类与料号范围、批准状态(试用/正式/限制/暂停/退出)、批准日期与有效期、体系认证与到期日、对应 PPAP 批准状态、特殊限制(如仅限非安全件、仅限某工厂)。必须与三件事联动才有约束力:ERP 采购下单校验(不在 AVL 无法开单)、来料系统放行校验、变更管理(4M 变更时自动降为「限制」状态待重新批准)。审核高频不符合项:AVL 存在但无评估记录、认证过期未更新、实际采购的供应商不在 AVL 上(尤其急件与备件)、AVL 与 PPAP 清单不一致(有 PPAP 但不在 AVL,或反之)。
供应商质量
质量协议 QA
Quality Agreement
与供应商签订的、明确质量责任与判定规则的法律文件,是把质量要求从「口头要求」变成「可索赔条款」的关键。必备内容:适用标准与顾客特殊要求(CSR)清单、特殊特性与验收标准、PPAP 提交等级与批准条件、变更须事先书面批准(4M)、不合格品的挑选/返工/报废与费用承担、索赔与停线损失计算方式、追溯与记录保存年限(通常 15 年或按顾客要求)、二方审核权与进厂权、分供方变更报备义务、保密与知识产权。实操要点:技术协议(图纸、规范)与质量协议应成对签署,且随 CSR 更新而同步改版;索赔条款必须写明计算口径(如停线每小时金额、挑选工时单价),否则争议时无法执行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 PPAP 认可 PPAP Approval
Supplier PPAP Approval
供应商就新零件或变更后零件提交 PPAP 包,由顾客(或其 SQE)审查并给出批准状态的正式动作。四种结论:批准(Approved)、临时批准(Interim Approval,限期与限量供货,须在到期前关闭遗留项)、拒收(Rejected,不得供货)、完全批准(针对已量产件的年度确认)。审查重心不是「材料齐不齐」而是「证据链对不对」:尺寸结果是否覆盖图纸全部标注(含未注公差)、材料性能报告是否来自认可实验室、初始过程能力是否按特殊特性逐项计算且样本量充分(Ppk ≥1.67)、MSA 是否先于能力研究完成、控制计划与 PFMEA 是否一一对应、PSW 上的零件号/版次/重量/材料是否与实物一致。常见退回原因:控制计划里的特殊特性与图纸不一致、PPAP 用的检具未做 MSA、Cpk 用 30 件算却只有 25 件数据、变更后未重新提交(版次升级仍用旧包)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早期介入 ESI
Early Supplier Involvement
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让关键供应商参与方案讨论的做法,目的是把制造可行性与成本约束前置,避免设计定型后才发现做不出来或成本超标。参与内容:DFM/DFA 评审、材料与工艺选型建议、模具与工装可行性、公差与特殊特性协商、试验与验证方案、成本结构(Should-cost)反馈。价值:设计阶段的变更成本最低(业界经验是设计阶段决定 70% 以上的最终成本),把问题留到 PPAP 阶段再改,代价是模具重开与进度延误。风险控制:ESI 会让供应商提前获知设计方案,须先签保密协议(NDA)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;同时注意不能因 ESI 而规避定点比价流程(合规风险)。APQP 第二版起就把「供应商参与」列为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的输入之一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变更申请 SCR
Supplier Change Request
供应商在实施任何可能影响产品特性、过程或交付的变更之前,向顾客提交的书面申请。须申报的典型情形:生产地点迁移、设备更换或大修、模具转移或翻新、原材料/分供方变更、工艺参数或工序顺序变更、软件/固件版本变更、包装与标识变更、关键人员与检验方法变更。与 4M 变更的关系:SCR 是供应商侧发起的申报入口,4M(人机料法)是变更的分类维度,两者是同一件事的两个视角。流程要求:申报 → 顾客评估影响(是否需重新 PPAP、哪个提交等级、是否需试装/PTR)→ 批准后实施 → 首批加严与断点标识 → 关闭。IATF 16949 条款 8.5.6.1 要求对影响产品实现的更改做控制,供应商未经批准擅自变更(黑变更)是最严重的合规问题之一,通常直接触发降级与索赔。
供应商质量
单一货源 Single Source
Single Source / Sole Source
某零件或材料只有一家供应商可供的情形,分两种:Sole Source(客观上只有一家能做,如专利材料、专有工艺)与 Single Source(主观上只选了一家,如为规模效应或整车平台统一)。风险:任一中断(火灾、罢工、破产、环保停产、出口管制)都会直接导致停线,且缺乏议价能力。管控要求:① 建立应急计划(Contingency Plan)与安全库存(按中断风险评估设定,关键件常备 4-8 周);② 强制要求供应商具备业务连续性计划(BCP)并定期演练;③ 提高审核频次、驻厂监控、共享产能数据;④ 制定备选方案(第二货源开发周期、模具可转移性、替代材料验证);⑤ 与顾客报备并在 PFMEA 中作为高风险项评估。IATF 16949 条款 6.1.2.3 明确要求应急计划覆盖「关键设备的故障、供应链中断、自然灾害、公用事业中断、劳动力短缺、网络攻击」。
供应商质量
双源 Dual Source
Dual Sourcing
同一零件由两家供应商同时供货的策略,用于分散断供风险与保持议价能力。常见配比:70/30 或 80/20,主供保证规模与稳定,副供保持「随时可放量」的能力。关键前提:两家必须各自完成 PPAP 批准,不能「一家批准、一家搭车」;且副供不能只拿小批量订单导致其过程从未真正验证 —— 这是双源最常见的失效,平时 5% 的量看不出问题,主供断供后放量即暴露。管理要点:定期轮换份额或安排「放量演练」、两家使用独立的分供方与设备(共享同一上游等于没双源)、图纸与规范版本严格同步、两家零件尺寸差异需评估装配互换性(尤其配合公差累积)。
供应商质量
转产 Resourcing
Resourcing / Re-sourcing
把一个已量产零件的供应从一个供应商(或一个工厂)转移到另一个的过程,属于变更管理中风险最高的一类。触发原因:原供应商质量长期不达标、成本压力、原厂关停或搬迁、地缘与关税、单一货源避险。标准动作:新供应商 PSA → PPAP 全套(不可沿用原供应商数据,包括 PFMEA 与过程能力,因为设备与工艺不同)→ 试装/PTR 验证装配与整车功能 → 断点管理与新旧件隔离(防止混装)→ 库存消化计划(旧件用尽与新件切换的时点必须精确到批次)→ 顾客批准与文件同步更新(控制计划、图纸版次、AVL)。最易出错的三处:新旧件混装(断点标识不清)、沿用旧 PFMEA 导致新工艺风险未识别、旧供应商库存件流入售后渠道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准入 Supplier Onboarding
Supplier Onboarding
新供应商从接触到进入合格供应商清单(AVL)的全流程,通常包含:资质与合规审查(营业执照、体系证书、环保与安全合规、无重大违法记录)、潜在供应商评估(PSA)、保密与廉洁协议、质量与技术协议签署、样品试制与评价、PPAP(若直接供量产件)、系统建档(供应商代码、付款与税务信息、ERP 与 SRM 录入)。加速与例外:集团内已有合格记录的供应商可走「互认」简化流程,但须核验证书有效性与供货范围;紧急定点(如独家专利件)须走例外审批并限定用量与期限。合规红线:准入资料造假(伪造体系证书、隐瞒行政处罚)一旦发现应直接列入黑名单,这类供应商后续出质量问题的概率显著更高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淘汰 Phase-out
Supplier Phase-out / Disengagement
终止与供应商合作并完成退出的过程,须在「质量/交付风险」与「断供风险」之间取得平衡,不能一刀切停单。标准步骤:判定依据成立(连续绩效不达标、重大质量事故、合规问题、破产)→ 制定过渡方案(转产计划、库存覆盖到新供应商量产、售后备件供应年限)→ 书面通知与整改机会(合同通常要求给定期限)→ 逐步减量而非立即归零 → 工装与图纸回收 → 关闭 PPAP 与 AVL 状态 → 记录归档(法规要求保留一定年限)。易被忽略的收尾:售后备件义务(整车停产后仍需供应 10-15 年,视市场而定)、供应商持有的顾客财产(工装、检具、样件)必须清点回收、未结索赔与质量保证金结算、技术资料与软件授权回收。
供应商质量
报废汽车指令 ELV
End of Life Vehicles Directive
欧盟 2000/53/EC 指令,规定报废车辆的回收与有害物质限制。两条硬要求:① 2003-07-01 起禁止在材料中使用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(四种重金属,含豁免清单,如某些焊料与镀层);② 可再利用率与可回收利用率目标 —— 自 2015-01-01 起,新车按质量计再利用率 ≥85%、可回收利用率 ≥95%。中国对应要求: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 715 号,2019-06-01 施行)与 GB/T 30512《汽车整车产品及零部件可再利用率、可回收利用率》,后者已被强检与准入引用,新车申报须提交可再利用/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报告。与 IMDS 的关系:IMDS 是填报材料成分的数据系统,ELV/RoHS 合规判定以 IMDS 数据为基础 —— 所以 IMDS 不是「交个表单」,而是法规合规的证据链起点。
供应商质量
REACH 法规 REACH
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
欧盟 (EC) No 1907/2006 化学品法规,对进入欧盟市场的物品同样适用。与汽车零部件最相关的是三条:① SVHC(高关注物质)清单(现称 Candidate List),物品中任一 SVHC 含量 >0.1%(质量分数,按「物品」整体计算)须向接收方提供安全使用信息,并在 SCIP 数据库通报;② 附件 XVII 限制清单(如偶氮染料、多环芳烃 PAHs、镍释放);③ 授权清单(附件 XIV)与申报义务。实操难点:「0.1% 按什么算」是争议核心 —— 应按「均质材料」还是「整个物品」,欧盟司法实践(Once an article, always an article)倾向按物品整体,与 RoHS 的均质材料口径不同。落地方式:向供应商收集全成分声明(FMD)或 IMDS 数据、建立物质清单并定期比对 SVHC 更新(每年 1 月与 6 月通常有增补)、对高风险材料(涂层、塑料、焊料、橡胶)加强抽测。
供应商质量
RoHS 指令 RoHS
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
欧盟 2011/65/EU 指令,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含量。现行限制 10 项: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,以及 (EU) 2015/863 新增的四项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。限值:镉 0.01%,其余 0.1%,均按「均质材料」计算。与 ELV 的区别:ELV 管整车(四种重金属),RoHS 管电子电气部件(十项),两者口径与限值不同但重叠严重。汽车电子零部件通常两边都要满足,供应商需分别出具报告。审核关注:豁免条款是否仍在有效期(豁免清单每 4-5 年复审,过期后不得再引用)、检测报告是否来自认可实验室且覆盖所有均质材料(一颗连接器可能拆出十几种均质材料)、报告有效期(通常 1 年)与批次对应关系。
供应商质量
冲突矿物 3TG
Conflict Minerals (Tin, Tantalum, Tungsten, Gold)
来自冲突地区(主要是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邻国)的锡、钽、钨、金四种矿产,其开采收益可能资助武装冲突。美国 Dodd-Frank 法案第 1502 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产品中 3TG 的来源与是否「无冲突」。汽车行业落地方式:通过 CMRT(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,由 RMI 维护)沿供应链逐级收集冶炼厂清单与来源国,汇总到整车厂年度报告。延伸:2021 年起 CMRT 扩展为 EMRT(Extended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)覆盖钴、云母等,电动车因电池对钴的依赖,钴的溯源要求已成为事实上的行业惯例(欧盟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明确要求电池尽职调查)。难点:供应链层级越深响应率越低,多数供应商只能给到「冶炼厂清单」而无法确认具体批次来源,行业普遍采用 RMI 的「符合性冶炼厂名单」(RMAP)作为间接证据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链尽职调查 LkSG
Supply Chain Due Diligence Act (Lieferkettensorgfaltspflichtengesetz)
德国《供应链尽职调查法》(LkSG),2023-01-01 生效时适用于 ≥3000 名员工的企业,2024-01-01 起降至 ≥1000 名。要求在自身业务与直接供应商范围内识别、预防、补救人权与环境风险,并履行:建立风险管理体系、指定责任人(人权专员)、实施预防措施、建立投诉机制、定期文档与报告(向 BAFA 提交)。对汽车供应链的影响:整车厂与一级供应商(多在其适用范围内)会把义务传导给中国供应商 —— 典型要求是签署供应商行为准则、填写人权与环境自评问卷、接受现场审核、建立 grievance mechanism。相邻法规:欧盟《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》(CSDDD,2024 年通过,适用于在欧营业额较高的企业)与《电池法规》(EU) 2023/1542 的电池尽职调查义务,正在把「合规」从产品延伸到整个供应链治理。对中国供应商的实操建议是提前建立可核查的合规档案(工时、社保、环保许可、危废处置)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索赔 Chargeback
Supplier Chargeback / Debit Note
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顾客产生额外成本时,向其追偿的机制。可索赔项:挑选与返工工时、报废材料与已投入工时、停线与减产损失、加急运费与空运差价、顾客罚款(主机厂对整车厂的索赔会逐级传导)、售后三包与召回分摊、检测与分析费用。执行前提:质量协议必须事先约定计算口径与举证方式,否则供应商可以拒付。成熟做法是「索赔单模板 + 证据包」(不良实物照片、检验记录、工时统计、停线记录、顾客索赔函),并按月度对账抵扣货款而非逐笔现金支付。常见争议:① 责任划分(供应商称来料合格,是顾客工艺导致);② 数量认定(挑选出的不良率与供应商自检差异);③ 是否包含间接损失(停线损失通常金额最大、争议也最大,须在合同中明确封顶或按实际计算)。
供应商质量
工装所有权与移交 Tooling
Tooling Ownership and Transfer
模具、夹具、检具、专用设备等为特定零件投入的生产资产,其产权归属与转移规则。行业惯例:由顾客付费的工装归顾客所有,由供应商自费的一般归供应商,合同中必须明确「谁付费、谁所有、谁维护、能否转移」。关键条款:① 标识 —— 顾客所有的工装须永久标记「顾客财产」与资产编号;② 维护与保养责任及费用分担;③ 停产/转产时的移交义务(含图纸、程序、备件、维修记录),供应商不得扣押工装作为商务纠纷的筹码(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禁止);④ 保管与保险;⑤ 年久失修的处置与重置费用。IATF 16949 条款 8.5.3(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)要求组织识别、验证、防护和维护顾客财产,工装是其中最主要的形态。实务中工装台账与实物盘点不一致是审核高频问题。
供应商质量
客供品 CSP
Customer-Supplied Property / Consigned Material
由顾客免费提供或指定供应、交由供应商加工或装配的物料、零部件、工装、包装乃至知识产权(图纸、软件、技术资料)。常见形式:主机厂指定钢材牌号并统一采购后发给冲压厂、指定芯片并直供模组厂、提供专用检具与包装箱。管理要求(IATF 16949 条款 8.5.3):到货验证(数量、批次、外观、随附合格证明)、标识与隔离(防止与自购料混用)、储存条件与防护、损耗与报废的申报与审批(不得私自处置)、丢失或损坏须向顾客报告并留存记录、剩余料退回。典型风险:客供料本身有缺陷时责任如何划分(须事先约定「来料验证的范围与免责边界」);客供料的追溯链断裂导致整车召回时无法定位批次。
供应商质量
外协加工 Outsourced Processing
Outsourced Processing / Subcontracting
把某道工序(而非整个零件)委托外部完成的协作方式,汽车行业最常见于电镀、阳极氧化、热处理、喷涂、激光切割、焊接、注塑、线束加工等特殊过程与表面处理。为什么风险高:多数属于「特殊过程」—— 结果无法由后续检验完全验证(如热处理后的内部组织、电镀的结合力与盐雾性能),只能靠过程参数与设备能力保证,因此必须管过程而不只是管来料。管控要求(IATF 16949 条款 8.4.2.1 与 8.5.1.1):外协方须纳入 AVL 并做二方审核、须有过程参数记录与设备校验记录、须做首件与 periodic 试验(如盐雾、附着力、硬度、金相)、须明确返工与返修规则、须保证追溯(批次与炉号)。典型失守:供应商把外协方当「黑箱」,只验收外观不查过程参数;外协方私自更换药水或缩短工时降低成本,导致批量性能不达标却在出厂检验中看不出来。
供应商质量
供应商产能验证 Capacity Verification
Supplier Capacity Verification
确认供应商在量产条件下能否稳定产出规定数量的验证活动,与「质量能力」并列但常被忽略 —— 能做出好件不等于能做出足够多的好件。方法:按顾客需求节拍(含峰值与爬坡)连续运行规定时长(常见 300 件或 8 小时以上),记录节拍时间、OEE、一次合格率、瓶颈工位、换型时间与人员配置,输出实际产能与需求量的差额。与 Run@Rate 的关系:Run@Rate 是主机厂(尤以通用、福特为代表)对供应商产能验证的具体叫法,要求在生产工装、生产节拍、生产人员条件下运行,不能用人手打样替代。常见结论与对策:产能不足则要求增加班次/设备/模具穴数、提升 OEE(减少换型与故障)、外协分流;产能过剩则确认是否影响成本与投资回收。爬坡(Ramp-up)阶段的产能曲线通常低于稳态,须单独评估。
供应商质量